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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首页> 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
 
摘要
 

  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UNDAF)是一项规划框架,在该框架中简要介绍了向中国提供发展援助的所有联合国机构的共同目标和战略。为了确定联合国驻华系统在联合轨展援助框加析好周期内(2001年-2005年)一套共同的工作总目标和目标,并就此达成一致意见(这些目标和总目标恰好与中国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相一致),联合国驻华机构、中国政府代表和其它合作伙伴举行了分析,选择了一些联合国系统具有比较优势并且可以有所作为的优先领域。"共同国家评估"于2000年8月发表。以评估中得出的结论为基础,联合国另派驻机构团(包括联合国所有驻华机构)与中国政府"对口工作组"(联合国系统驻华机构在中国所有对口政府单位的代表)密切合作,准备了此项"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联合国非驻华机构和其它发展合作利益相关各方(多边和双边捐助方和非政府组织)对该框架进行了审议。

  从本质上讲,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是一项规划框架,在框架中确定了联合国系统发展合作的主要总目标、近期目标(在近期目标中明确了联合国打算提供援助的具体领域及其希望产生的影响)和合作战略(合作战略是联合国在提供援助时所采取的各种不同方法)。在"后续工作和审评"一节中简要介绍了用来追踪对华援助框架实施情况的办法。最后,"方案资源框架"中提供了资金筹措和分配的指示性框架。

  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把中国"十五计划"中的优先发展领域以及在共同国家评估中提出的战略主题考虑在内,提出了五个互相交叉的主题。这些主题包括了对华援助框架的所有总目标和目标,所涉及的领域在前几个周期内都是联合国的优先援助领域,并且在目前的和以后的框架期间内,仍将继续是联合国在华关注的主要问题。这些相互交叉的主题:扶贫;加强法治建设;社会性别主流化;社会保障;HIV/艾滋病以及其它疾病威胁;在防止环境进一步恶化的同时,保持经济增长。这些主题一旦被确定下来以后,中国派驻机构团就它希望通过对华提供发展援助所达到的总目标"总目标"),以及打算处理的问题──即,为了实现这些总目标它会集中力量支持哪些领域("目标),展开了讨论。对华发展援助框架的三个总目标如下:

  总目标一:促进可持续发展,缩小差距
  总目标二;支持国家改革和发展的有利条件
  总目标三;支持中国在迎接全球挑战方面的努力,促进国际合作
  总目标一与下列方面的发展援助有关,主要是通过社会和人力资源发展因素,最大限度地缩小各个地区之间、城市之间、富裕人口和贫困人口之间、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现存差别。同时也会重视提高中国基本社会服务的质量、服务范围和接受服务的方式。对于向包括妇女和儿童、少数民族和流动人口在同内的遭受边缘化找击最重的这些人口提供基本服务和扶贫工作的方案,将给予特殊的重视。总目标二涉及与促进国家发展有关的其它问题,包括法治、环境管理、持续不断的财政改革、城市化和国内商品、服务、信息以及资源的自由流动。同时它也涉及到以下问题:社会治理和加强政府、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团体在发展中的作用;其职责随着全国性的改革和变化(这些变化是由于经济转型而引起的)而不断变化的必要性。总目标三涉及到一系列的领域,在这些领域内,联合国将协助中国在应付全球挑战、加强与相邻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将国际公芍和国际大会的内容纳入国家的法律、规划和方案之内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在实现这些总目标和目标过程中,联合国系统将格外重视女童和妇女的需求。

  对于为联合国对华发展援助框架所确立的十二个目标,希望它们能够联合起来通过缩小并距、改善国家发展的条件、加强中国参与国际社会处理全球性挑战(如到2015年将贫困人口减半、减缓气候变化、确保全球经济增长、促进以各项权利为基础的发展等)的力度等方式,对实现该援助框架的三个总目标产生明显的影响。

  每个目标都在不同程度上有助于实现这三个总目标。然而,目标1-5主要(但并不仅仅)跟总目标一有关,为的是减少部分中国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妇女和老年人可能遭受边缘化打击的程度。这些目标同样也涉及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所提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应享有的权利,中国是该公约的签字国。目标6-10涉及到与经济转轨过程(总目标二)和《发展权宣言》(1986年联合国大会做出的一项决议)直拉有关的问题。目标11-12将支持中国对其开放政策作出的继续承诺及其对推进所有发展中国家事业的兴趣,支持它从刚刚制定的国际公约中吸取有益的内容设计自己的发展进程(总目标)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发展需求复杂,中国本身为解决这些需求投入大量资源,因此联合国也认识到,就资金而言它的发展合作非常有限。但是,联合国在过去的时间里已经能够表明,只要它于提供援助的区域、参与的质量和提供支持的方式认真加以考虑,就中国关注的某些问题联合国可以提供及时而适当的解决方案,并仍然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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