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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 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标子合同的招标公告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全球环境基金(GEF)共同发起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PILESLAMP)项目,旨在推动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加快完善节能灯推广机制,以及制定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的路线图和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全球环境。该项目总预算为1400万美元,实施周期为3年。此次招标涉及8个分包合同。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的委托承办此次招标活动。
此次招标的分包合同任务书(TOR)有中、英文两个版本,内容以中文为准(详见www.cicete.org、hzs.ndrc.gov.cn、www.undp.org.cn、www.gefchina.org.cn、www.eelighting.cn)。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成立专家组对所提交的标书(即合同建议书)进行独立评估。我中心将根据评估结果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
一、分包合同 1、 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试点 2、 节能灯生产企业实验室能力建设和产品质量自我监管能力建设 3、 开展废旧含汞光源回收处理试点(一) 4、 开展废旧含汞光源回收处理试点(二) 5、 开发高效照明节电技术最佳实践案例 6、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节能灯营销网络体系建设(一) 7、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节能灯营销网络体系建设(二) 8、 2010、2011年度照明产品市场的调查分析
二、投标信息 1、2010年 8 月31日下午5时前以传真方式,按照以下地址,将投标意向书提交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投标意向书应包括投标意向信和公司/单位简介;意向书上应标明“PILESLAMP项目投标意向书(第__包)”,并加盖公司/单位公章。 2、2010年 9月 7日下午5时前按要求将合同建议书,按照以下地址,提交到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合同建议书上应标明“PILESLAMP项目标书(第__包)”。
三、合同建议书提交要求 1、中、英文合同建议书(包括技术和财务部分,需密封并分开装订),其中中文合同建议书一式七份,英文合同建议书一式三份。 2、请仔细阅读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加快推广节能灯项目分包合同任务书(TOR,详见附件一至八)和合同建议书要求(RFP,详见附件九,此文件以英文为准)的内容,任何与RFP要求不符的合同建议书都有可能导致废标。所有收到的合同建议书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
四、联系方式 1、PILESLAMP项目办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 东方宫大酒店3层PILESLAMP项目管理办公室 邮 编:100045 联系人:陈罡、姜颖金 电 话:010-68513916,010-68519336(FAX) 2、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 雍和大厦C座11层 邮 编:100007 联系人:马小辰 电 话:010-84000798,010-84000609(FAX)
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一、09G02-1017 白炽灯生产企业转型试点 二、09G02-1018 节能灯生产企业实验室能力建设和产品质量自我监管能力建设 三、09G02-1019(1) 开展废旧含汞光源回收处理试点(一) 四、09G02-1019(2) 开展废旧含汞光源回收处理试点(二) 五、09G02-1020 开发高效照明节电技术最佳实践案例 六、09G02-1021(1)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节能灯营销网络体系建设(一) 七、09G02-1021(2) 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节能灯营销网络体系建设(二) 八、09G02-1022 2010、2011年度照明产品市场的调查分析 九、RFP-(中英文) 十、项目概况-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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