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扶贫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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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为配合促进我国政府制定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目标的实现,1997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都安、大化、德保、田林和隆林五县批准实施了广西乡村扶贫项目CPR/96/206。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总投入150万美元,基保小额信贷投入96万美元。项目期3年,计划覆盖农户4500户,项目于1997年12月开始实施。 本项目援助的都安、大化、德保、田林和隆林五县基本处于广西的西北部,自然环境恶劣,项目区内多为石灰岩地形的石山地区,岩石裸露,水土无法保持。因而缺少耕地,人均占有耕地的比例底,山区地形不适于开展农业生产活动;同时又是少数民族聚集区,少数民族占当地贫困总人口的10%,劳动力素质低下。基础设施落后,缺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社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文盲比例高。医疗和营养状况差(尤其是妇女)。这些地区大多数缺少干净的饮用水,没有营养和卫生意识,都具有贫困率高和少数民族人口多的特点。根据这种情况,该项目的设计旨在通过示范一种综合性的、重在参与的扶贫方法,帮助当地政府解决本地区的贫困问题,并帮助贫困人口实现持续的人类发展。为此本项目设定了三个相互关连的目标:(1)在广西建立一个可持续的扶贫机制;(2)提供循环信贷资金帮助受援户提高生产经营和创收能力(以农民互助组的形式);(3)在受援助户开展社会发展包括成人扫盲、基本医疗保健和性别意识教育等旨在提高贫困户综合素质的培训活动。 |
![]() 社区工作队员宣传小额信贷 |
![]() 中心主任和社区队员收款现场 |
项目实施以来到99年12月1日止,共投放小额信贷循环资金439.75万元,成立140个中心,722个小组,贷款受益农户达3479户。受益农户利用小额仪式款开展了包括养羊、养牛、网箱养鱼、种竹笋等多种经济创收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平均还款率达98%。 为加强各级项目办的机构和能力建设,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本项目共培训区(省)、县级项目办人员91人次。由于本项目地外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素质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这是造成该地区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本项目的另一个重点是加强包括扫盲、基础卫生保健、妇女参与等内容的培训和教育,以促进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项目共培训教师166人,参加实用技术及社会发展内容培训的农户达2335人。 本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为中国政府特别是当地政府制订切实可行的扶贫开发政策及方案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