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执行资料
近期动态
项目办公室
出版刊物
音像资料
联系我们
利息税税率由现行20%调减为5%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可停征或减征储蓄利息税。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
E-mail:
zhouyuan@cicete.org
联系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邮编:100007
电话:84000575
传真:84000580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版权所有(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