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09年度财税改革能力建设高层论坛—中国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能力建设成果与展望”综述

 
  2009-11-26 09:45:40  
       2009年11月10日,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联合主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协办的“2009年度财税改革能力建设高层论坛——中国促进减贫的财税改革能力建设成果与展望”在北京召开。来自中央、地方财税系统,国内外学术机构和国际组织的15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并进行了精彩的演讲、评论和热烈的讨论。现将论坛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主旨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先生肯定了项目取得的丰硕成果,并认为项目成果已经被充分地借鉴融入到了中国税收改革实践中:一是税收立法不断加强;二是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三是税收征管质量日益提高;四是税收管理机构逐步健全;五是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

    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先生高度评价了项目取得的丰硕成果,并认为通过执行项目在推进重大财政理论问题研究、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以及切实增强财政减贫能力等四个方面取得了大的成效。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别主任南书毕先生认为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趋势应引起高度重视,新出现的挑战可能会阻碍千年发展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展,并指出我们应促进经济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公平发展以及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高财政对基层、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公共服务的能力

    财政部综合司张清处长总结了五年来通过执行项目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需要不断发展壮大财政实力;需要逐步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共支出体系、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等。提出了进一步增强财税减贫能力的总体思路,包括:继续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完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增强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能力;深化财税制度改革,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女士向大家介绍了中国税权划分与物业税改革。在税权划分方面,总结了国外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成功经验和成熟机制,分析了中国现行税权划分架构下的地方财政状况、现行税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税权划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完善税权划分的设想与建议。在物业税改革方面,总结、剖析了国外房地产税经验;开展房地产税费调研,基本摸清了中国与房地产相关的税费格局;模拟评税试点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形成了“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物业税改革思路;取消城市房地产税,统一了内外资房产税制度。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办公室处长Hana Brixi女士和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副院长孙开先生对上述演讲进行了评论,主要观点包括:要增强地方和基层财政的造血功能,要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支出的最低保障机制,在财政支出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注重地方税(尤其是房地产税)体系的建设。

 

三、深化预算和国库改革、完善预算和国库管理

    财政部预算司王海涛副处长介绍了近年来中国预算管理改革的进展以及在UNDP财税改革项目下推进的几项主要研究工作,包括:积极推动了预算法修订工作,深入促进了预算透明公开工作,大力加强了绩效考评工作以及认真开展了重大专题研究。他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应是:以预算法修订为契机,加强预算法制建设,切实加强预算管理,着力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以及不断完善配套改革等等。

    财政部国库司副主任娄洪先生认为UNDP项目的执行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走向深化,促进了国库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政府会计改革研究的深入。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改革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和国库集中收缴改革不断深化两方面取得了进展。国库现金管理取得的成效包括:有效提高了财政科学理财水平、进一步健全了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运作机制。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工作也取得积极进展,包括:修订完善了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并积极开展了政府会计改革专题研究工作。

    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苏明先生和广西财政厅副厅长李杰云先生就上述演讲进行了评论,主要内容包括:对当前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改革进行了评价,并提出了深化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改革的建议。

 

四、税收能力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张树学先生回顾了UNDP项目带给流程再造、风险管理以及纳税服务工作的帮助和启迪。在流程再造方面体现在:金税三期项目业务需求的设计充分吸收了淮安以及江苏省国税局在流程再造方面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风险管理方面,正在编制税收征管战略规划,同时,正在运用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和金税三期的设计理念也都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在纳税服务方面,中国税务部门不断丰富服务内容,纳税人需求得到有效保障;国家税务总局还制定下发了《全国税务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刘炜杰先生介绍了中国税收在环保工作中已有所为,提出了对中国现行税制进行调整和完善,构建中国环境税收体系的政策建议,包括:一方面,针对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行为,开征专门的税种。另一方面,要调整完善现行税收政策,推动税制“绿化”,比如,对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征税,抑制这些产品的消费和使用;进一步提高税收在资源能源价格中的比重,促进节能减排等等。

    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研究员李本贵先生认为,近期,在取消农业税的基础上,不要急于对农民开征个人所得税和农产品销售增值税,应继续对农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从远期来看,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造成农业生产的起伏,应将统一城乡税制作为一个长远目标,在2020年内暂时不宣传和不实施城乡税制统一较为适宜。2020年后,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再来判断统一城乡税制的时机是否成熟。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黄桦女士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高级气候变化专家Goerild Heggelund女士就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论。主要观点包括:各项目选题切入的角度非常好,对中国目前相关税收制度状况及其原因的分析反映比较真实、贴切,研究项目既考虑到了长期目标、长期政策的要求又考虑到了现实条件与近期政策措施的问题。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主任助理王静女士最后做了会议总结,认为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财税改革项目办公室                                        

                                    2009年11月10日

 
 
  E-mail:zhouyuan@cicete.org
联系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11层
邮编:100007
电话:84000575
传真:84000580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版权所有(2007)